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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工作现场评审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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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9-0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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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要求,现场评审由3-5人组成,参加今天评审的成员有 人,符合规定。
一、申请企业应提供真实的资料,如实介绍有关情况,并有专人负责向评审组介绍现场情况及回答问题。
二、申请企业或其利益关系人不准给评审人员赠送评审费等 “红包”或各种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
三、申请企业不准给评审人员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如需住宿,不准安排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上宾馆。
四、评审人员要自觉遵守《饲料工作现场评审人员廉政和工作纪律》、《饲料工作现场评审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审核标准,不准随意放宽;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刁难;要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依法进行审核。
五、评审人员要遵守审核纪律,服从工作分工,坚持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维护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六、评审人员必须对被评审企业提供的信息资料、技术资料保密。
以上六条请企业和评审人员双方共同遵守,如企业违反规定,可判评审不合格,评审人员违反规定则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88289,020-37288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