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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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4-04-23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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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政府周二发布官方文件,要求相关各部委合作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央行也同时宣布,下调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从而有针对性地增强农村金融机构财务实力,提高支持“三农”发展的能力。

  中国政府网站刊发了国务院办公厅今年第17号文件,要求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

  文件提及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三农”的金融债,并开展涉农资产证券化试点,支持符合监管要求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持续提高存贷比。符合“三农”金融服务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

  央行周二午后已宣布将降低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其中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将于4月25日起执行。

  文件还要求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在经批准的地区开展试点。慎重稳妥地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健全完善林权抵押登记系统,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

  此外还将发展农村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鼓励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逐步扩大涉农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发行优先股和二级资本工具。

  解决“三农”问题是中国政府的重中之重,农村金融则是支持“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中国政府每年伊始的第一号文件均与“三农”有关,2014年一号文件则为要求做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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