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调整玉米交割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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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12-23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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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应玉米现货市场变化,增强期货市场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的能力,大连商品交易所近期发布通知,对《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交割质量标准》进行修改,提高玉米标准品和替代品的容重指标以及替代品的容重、生霉粒贴水额度。修改后的标准自C1501合约开始施行。
据通知,玉米标准品的容重将由
2004年玉米期货恢复上市以来运行良好,较好地发挥了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但近年玉米现货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市场对质量标准要求不断提高。在生产方面,自2009年起,国家临储收购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后,农民种植优质玉米的积极性大幅提升,且随着新品种开发和种植技术的提高,东北玉米的质量明显提高,各省平均容重普遍提高
大商所农业品事业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玉米质量标准的调整即基于玉米现货市场变化及企业的呼声。在具体指标确定上,除依据现货生产流通和消费情况外,还考虑了交割实践中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同时,为保证在特殊年景具有足够的可供交割量、确保交割安全,本次调整仍保留了替代品,不过为了鼓励在正常年份交割标准品,设置了略高于正常年份现货市场价差的替代品的容重和生霉粒贴水。
这位负责人说,调整后的玉米期货交割质量标准与当前现货市场的生产、消费和流通中主流玉米的容重和生霉粒水平总体一致,能够满足玉米上下游企业的需求,也将有力提升玉米期货市场运行质量和服务能力。下一步交易所还将进一步研究优化玉米等老品种交割仓库布局,便利市场交割,更好地服务产业企业。(上海证券报)
大商所日前联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大连举行“大宗商品机构创新研讨会”,旨在合理培育机构投资者、拓展交易所对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市场服务深度、推动金融机构与产业有效对接。
与会的深圳凯丰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吴星认为,大宗商品资产管理的定位应是助推中国产业升级,资产管理不仅包括财富管理,还在企业期现货以及经营方面提供服务。市场组织者和监管部门应降低准入门槛,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为期货资管提供好的环境,包括丰富产品和工具、促进更多产业进入市场、推广资管业务等。
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兼大宗商品业务线负责人葛冬梅在会上介绍了证券公司布局大宗商品业务的思路和国际经验。她表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主角是央企,规模巨大且呈现增长趋势。套保往往不是单一业务,而是与融资或会计、税收、外汇管制等金融服务相结合,需要券商具有综合服务能力。未来在大宗商品领域,合理借鉴海外投行大宗商品业务经验,中资证券公司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研讨会着眼于服务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将其在投资商品、设计开发产品过程中的现实诉求与交易所的创新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各类型资产管理机构的互动交流,进一步实现金融产品、业务创新,有效对接产业实体、拓展产业服务范围。(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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