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批准6种三类、四类新兽药
- 来源:农业部兽医局
- 日期:2015-11-02
- 编辑:admin
- 评论: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311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北京大北农动物保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单位申报的扶正解毒颗粒等6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江苏恒丰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等3种兽药产品增加规格的变更注册,质量标准按照2010年版《中国兽药典》一部、标签和说明书按照《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第一册发布的同品种标准执行。
农业部公告第2269号中的“美洛昔康”增加监测期3年,标签删去“适应症”有关表述。农业部公告第2270号中的“磷酸替米考星”增加监测期3年,说明书和标签增加“兽用处方药”标识。
特此公告。
附件:新兽药注册目录
农业部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
新兽药注册目录
相关阅读:
- 2018-04-10华南农大重大科研成果在《自然》发表 马静云教授亲述追踪SADS过
- 2018-04-08靴子落地,国家临储玉米开拍!
- 2018-01-29农业部发布《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 2017-12-04国家兽药产品追溯新系统12月1日运行
- 2017-03-24农业部通报2016年第四季度假劣兽药查处情况
- 2017-03-212017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 2017-02-22农业部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
- 2016-05-137月1日起,无“二维码”兽药将被查处
- 2016-02-26专家:科学看待兽用抗生素
- 2016-02-23农业部发布《兽药比对试验要求》及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
24小时排行
更多>>下载
联系我们
- 电话:020-37288723
- 传真:020-37287849
- 地址:广州先烈东路135号4号楼609
- 邮编:510500
- 邮箱:gdfeed@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