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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兽药经营企业两次违规将受处罚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3-09-10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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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莞市农业局大朗镇召开全市兽药GSP监管体系建设现场会议。会议指出,接下来将进步一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杜绝黑工厂产品流入东莞,发现有两次以上不遵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管部门将予以处罚,全面推进兽药GSP监管体系建设。
据了解,去年东莞市启动了以兽药经营清理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兽药安全行动”,强化兽药产品质量抽检,查处兽药案件26宗,涉案产品货值1.52万元,罚没款9.18万元,有2家经营企业获“省兽药守法诚信企业”,编印派发了《兽药饲料法规政策汇编》,兽药管理工作得到省的充分肯定和推介。全市兽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镇建设成效明显。
会议指出,下一步兽药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将把握以下方面。一是严格市场准入为硬标准,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进货审查制度,杜绝地下“黑工厂”生产出的假兽药产品流入本市兽药市场。发现有两次以上不遵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的,监管部门将予以处罚。
二是完善行业自律体系为突破口。企业的违法行为将被记入信用档案,一年内有一次违法行为的,取消当年参加年度“广东省兽药守法诚信企业”候选资格。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为切入点。各企业要建立产品质量档案等记录,留意农业部公布的不合格兽药品种和非法企业名单,避免误购不合格兽药。
四是完善备案制度为严要求。经营企业要将质管经营信息整理成电子档案,并报辖区内镇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备案。同时,镇街要建立兽药管理部门信息平台,推行兽药经营企业等相关信息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五是实行黑名单制度为新举措。无证经营等情形的企业,市农业局会将其列入兽药质量安全黑名单”,并通报市工商部门和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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