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副处长罗建民独家解疑“GSP大限”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3-02-04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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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全省清理非兽药GSP经营企业
兽药经营GSP大限马上到来,还有半数兽药店尚未通过,他们何去何从?3月1日后,主管部门对于尚未通过GSP的兽药店会不会采取铁腕整治?以后又将如何长期监管?
南方农村报邀请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副处长、广东省兽药GSP管理和评审专家罗建民做客南方水产论坛,就网友提出的GSP大限前后的疑虑进行独家答疑互动。
三月,一切按原计划执行
网友:对于2月29日前还没有通过兽药GSP验收的兽药店,农业厅将如何处理?是否会勒令其马上停业?
罗建民:农业厅已经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均应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的要求;凡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并依法取得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所有旧版兽药经营许可证,因持证人不再具备兽药经营条件,无论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均无效作废,予以注销;凡持旧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按无证经营处理。
网友:3月1日以后,对于那些没有通过兽药GSP验收但却转入地下经营的“黑店”,农业厅将如何监管?
罗建民:估计会存在这种现象。为此,农业厅将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一、3月1日上午,全省各级农牧主管部门统一行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月”行动;
二、发证部门会及时将被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的非兽药GSP经营企业(店)造册登记并以文件形式通过网站、报纸等向社会公告,并通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由工商管理部门注销 其营业执照或更改经营范围;
三、结合省委、省政府开展的“三打两建”(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行动,加大打假力度,保护兽药GSP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转入地下违法经营的非兽药GSP企业(店),坚决予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
四、给全省兽药GMP生产企业发公开信,要求从3月1日起,全省所有兽药GMP生产企业不得再委托非兽药GSP经营企业代理销售兽药产品,之前已委托销售且兽药产品仍存放在非兽药GSP企业(店)的要及时处理。对非兽药GSP企业(店)转入地下违法经营兽药的,发现有我省兽药GMP生产企业产品的,将追究兽药GMP生产企业的连带责任;
五、从使用环节进行围堵。重点检查兽药使用者是否从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国内外合法生产企业购买兽药;是否从兽药GSP验收合格,持有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采购兽药。
六、请广大民众积极向各级主管部门举报。
网友:3月1日后,对非兽药GSP企业(店)的兽药GSP验收标准是否会做调整?
罗建民:标准不变!未通过兽药GSP验收的企业(店)自3月1日起停止营业,在此期间可以继续准备GSP,准备好后可以提出GSP验收申请,当局会受理并及时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核发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
后续工作仍将严肃认真执行。
网友:据了解,有些兽药店虽然已经通过GSP验收,但却不能按要求运作。对此,农业厅又将如何长期监管?
罗建民:虽然广东省农业厅一直强调一把尺子量到底,先审后审一个样。但与其他行业一样,再好的政策也会因地方的理解和人员素质的不同,实施起来会有差异。希望大家可以将个别名不副实的“南郭先生”和不负责任的检查员暴光。
对已过GSP的,将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第五十九条规定,以及《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规范。
网友:如果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的,3月1号之后能不能宽限的?虽然通过GSP但不能按要求运作的,要不要罚?
罗建民:政策很明确,3月1日起,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均应达到GSP的要求;凡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并依法取得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在清理月行动中,没过GSP的会被依法收缴和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责令停止兽药经营活动。对已过GSP的,还有一个“兽药GSP企业规范经营督查季”行动,对不全面执行兽药GSP规定的经营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停止经营,直至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处理;对超范围经营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会被依法严肃处理。
网友:截至目前,广东省兽药GSP的通过率最高和最低的地区分别是哪些地方?
罗建民:截至2012年1月底通过数量最多的是茂名、广州、湛江和江门市,累计通过兽药GSP验收企业分别为334家、297家、286家和282家。
累计通过率最高的前3个地区是揭阳、顺德、茂名。
进度慢的6个市分别是清远、潮州、河源、汕头、湛江和云浮市。
网友:南方农村报曾接到过读者报料说,在兽药GSP验收过程中存在某些地方官员乱收费的情况,您怎么看?
罗建民:农业厅的确也接到有群众举报和看到过媒体报道,反映我省某些地区存在借实施兽药GSP之机巧立名目,向兽药经营企业(店)乱收费,谋取小团体或者个人私利的情况。举报称,某县农业局以举办兽药GSP学习班为名,向经营企业(店)收费,暗示不参加培训就过不了兽药GSP;有媒体反映有些基层行政主管部门明码标价收取兽药GSP验收“打点费”,如果不交费就借故折腾,不按规定验收;省里有一套免费的兽药通“进销存管理系统”,但某些地区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店)高价购买指定软件系统,才能通过兽药GSP验收,用该免费软件的则诸多刁难;某些干部与中介公司合作收取高额中介费,弄虚作假,承诺“包过兽药GSP”。
针对以上情况,去年12月底农业厅发出了《关于严禁借兽药GSP验收乱收费和谋取私利的通知》,重申在组织兽药GSP评审验收及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不准收取兽药经营企业(店)任何费用。并要求各地在辖区内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借兽药GSP验收乱收费和谋取私利。一旦查实有违法乱纪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明令禁止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网友:最近有自称包过GSP的服务公司老是上门推销,自称价钱有得倾。不知罗处对这种现象怎么看?政府部门又将如何打击这种行为?
罗建民:我认为中介公司与兽药经营企业之间的咨询服务,是他们双方之间的自愿行为,省厅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干涉中介公司正常的市场行为,但如果中介公司通过弄虚作假的方法帮助企业过GSP,一旦查实,将会被全省通报。
网友:为了推行GSP,政府是有免费的兽药管理软件提供的,但某些地方的管理部门推行自己一套高价管理软件的事情,是怎么回事?
罗建民:为配合广东实施细则里“兽药的进销存项必须使用电脑记录”的规定,广州市健坤网络公司和佛山市正典公司联合开发的“兽药通GSP普及版(单机版)”软件,通过了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信息处和农业部GMP办、广东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评审。“兽药通”是国内第一套按兽药GSP设计的进销存管理软件。去年8月下旬,该软件光盘免费提供给全国兽药安全监管及兽药GSP工作座谈会的各省市自治区代表。在全省会议上我们也明确向各市主管领导说了,有这种免费软件可以用(但不强求)。个别地方如果强行推行高价软件,显然是违规和有猫腻的。
网友:没有执业渔业证或者执业兽医证能过GSP吗?
目前农业部还未出台处方药管理办法,现在对执业兽医师和执业渔医证还没强制要求。以后颁布实施了,兽药经营企业要经营处方药,提供开具处方的就应当配备执业兽医师。
网友:如果营业面积不够,在其他地方租仓库行不行?
罗建民:以就近不跨县级区域为原则,我认为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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