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将达7000个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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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标准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由原来的837个大幅扩容至2293个。
据介绍,我国原有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仅规定了201种农药在114种农产品中873个残留限量。新标准则规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在标准数量和覆盖率上都有较大突破。
何为农药残留限量?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标准中的一个残留限量是指一种农药在一种农产品中的规定限量。由于每种农药的使用范围不同,一种农药可能被批准使用在多种农作物上,因此一种农药需要规定在不同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如我国批准阿维菌素在水稻、棉花、结球甘蓝、大白菜、萝卜、苹果等15种农产品上使用,因此新标准中对阿维菌素这一种农药,就规定了其在15种农产品中的15个残留限量。
新标准中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数量最多,其中蔬菜中农药残留限量915个,水果中664个,茶叶中25个,食用菌中17个。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AC)、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相比,我国农药残留标准还有一定差距。目前CAC有3820个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美国有1.1万个,日本有5万多个。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将达到7000个。
据了解,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下列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废止: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第1号修改单;
《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中的4.3.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5193-2010);
《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
《食品中阿维菌素等8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82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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